一、免收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工作程序 1 、困难家庭学生个人或家长向村委提出申请。 2 、村一级初定名单、公示,免收书杂费对象填写《广东省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上学免收书杂费申请表》。 3 、镇免收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工作领导小级初审,并上送申请表和名单。 4 、县免收农村困难家庭女子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,上送免收书杂费学生名册。 5 、发放《广东省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免费证》。
二、 人事股办事、办证程序及所需材料 1 、申请(报到证、档案、申请书、有关表格、加盖单位公章,接收单位证明); 2 、带齐有关材料、计生证明、体检表等,原单位证明、身份证、学历证等及其复印件; 3 、审核; 4 、审批; 5 、造册登记; 6 、上送有关主管部门批准。
三、申办幼儿园程序 1 、办园单位或个人提出筹办幼儿园的申请及提交有关材料。 2 、办园地点设在乡镇范围的,筹办申请送办园所在镇中心小学审查,由镇中心小学提出意见送科技教育局审批;办园地点设在县城区域范围的,直接送县科技教育局审批。 3 、县科技教育局接到筹办申请后,按照幼儿园的办园条件,对申请人的幼儿园的布局、园舍环境、生源情况,经局务会议同意后,在 7 个工作日之内予以批复申请筹建。 4 、拟办幼儿园筹建完毕,由科技教育局组织审查组,根据有关办园条件进行全面检查核实。经审查合格,科技教育局发给其《办园许可证》。 四、中招工作程序 1 、报名(在校毕业生在原校报名;本县户口在外地读书的持原毕业学校证明、学生个人学籍到县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,然后到指定中学报名;社会青年到中招办报名)。 2 、填报志愿。 3 、组织考试。 4 、录取:按批次和志愿顺序录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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