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办园单位或个人提出筹办幼儿园的申请及提交有关材料。
2 、办园地点设在乡镇范围的,筹办申请送办园所在镇中心小学审查,由镇中心小学提出意见送科技教育局审批;办园地点设在县城区域范围的,直接送县科技教育局审批。
3 、县科技教育局接到筹办申请后,按照幼儿园的办园条件,对申请人的幼儿园的布局、园舍环境、生源情况,经局务会议同意后,在 7 个工作日之内予以批复申请筹建。
4 、拟办幼儿园筹建完毕,由科技教育局组织审查组,根据有关办园条件进行全面检查核实。经审查合格,科技教育局发给其《办园许可证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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