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自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以来,在县委、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人大的监督下,我县各职能部门认真学习,严格遵守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,积极投身于成果转化实践活动中,使我县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,特别“十五”期间,我们以建设旅游、生态、建材大县为总目标,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,取得了显著的效果:2005年全年完成生产总值约32.9亿元,五年年均10.1%,完成“十五”规划的115.8%;农业总产值达到13.97亿元,五年年均增长4.7%,完成“十五”规划的107%;工业总产值达到24亿元,五年年均增长10.5%,完成“十五”规划的113.1%;固定资产投资达13.2亿元,五年年均增长35.5%,完成“十五”规划的342.9%。一般预算财政收突破了1亿元大关,达10095亿元,五年年均递增19.6%,完成“十五”规划的212%。据统计部门统计,“十五”规划任务全面顺利完成。 从经济迅速增长的情况来看,主要归功于扎实推进“旅游旺县、工业强县、生态兴县”战略的具体实施,离不开科技进步,大力推进成果应用相结合。 “十五”期间,全县引进项目超过150宗,投资总额近100亿元,其中“环球”、“光大”、“塔牌”三大水泥厂,都是采用最现代的旋窖技术。从此,龙门过去的“主窖“必将在环保要求越来越高的环境下逐渐退出市场。 农业方面成果转化水平也实现较大的提高,首先是农业机械化水平。2003年我县水稻生产机耕率仅67%,2005年应用收割机,机耕率一下提高到82%,农作物良科应用普及率95%,农业农村经济有了显著的提高,2005年农业总产值13.81亿,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763元。蔬菜、水果、畜牧、水产4大支柱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69.2%。 “十五”期间之所以取得这样大的成绩,与我们生产各单位、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有密切关系,特别在农业方面,重点抓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,为提高生产力,促进农业增效,农民增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。 一、认真学习和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》,增强各部门,特别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的科技意识、法制意识,把学习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作为每年6月举办的全县“科技进步活动月”的重要内容来宣传、普及,力求动员全社会的力量,全方位地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的环境。2007年,我们购买了二万本“广东省科技政策法规选篇”发送到各乡镇场及县属各单位,许多单位还利用录像、宣传栏、黑板报进行宣传。 二、建立健全科技领导组织机构,完善成果转化体系。 全县的科技工作由一名副县长负责各乡镇场、副镇长(乡长),各县值单位副职主管业务领导管科技工作,各乡镇配备了科技助理,这些举措在组织上加强了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领导,农业科技服务网络完善,全县9个乡镇和南昆山、龙城街道办事处都已设立了“农业技术推广站”,村有农民技术员181人。 林业、水电等部门还有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。 三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,将成果转化法落到实处,投入是科技成果转化的经济基础,各部门、各单位都想方设法加大基础投入力度,目前科技项经费达到25万元,每年各部门投入也比较多,农业专项每年超过100万元,农业近年来的补贴一系列政策,也有利于相应成果转化。 四、抓科技成果转化,努力提高经济增长的技术含量。近年来,特别是“十五”期间,全县实施省科技计划项目12项、120万元,其中P2—901增效剂、蜂蜜醋、江倒剌鲃、山溪流水养殖技术累计完成产值2048万元,创税393万元,市级科技项目也取得显著效果。1997年至现在,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,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二项,县级科技进步奖30项,其中农业19项,其中水稻抛秧技术、“金占”、“银占”优质推广应用,年桔标准化生产技术应用等对农业生产影响明显,效益特别显著。 另外,水库网箱健康养殖、年桔留树保鲜技术、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等,对今后农业生产对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特别的意义。 目前,全县有水产养殖高产高效示范4个,示范面积800多亩,种植业中柑桔农业商品基地一个500亩,优质水果育亩基地一个300亩。 五、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近年来在贯彻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,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从总体来看,科技水平仍较低,要加快科技兴县的进程,仍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: (一)对科技创新能力不足。由于人才缺乏和经济底子薄,自主创新能力不强,即使有创新,也难以得到资金的支撑,特别是工业。 (二)转化资金主要是支持农业新技术、新品种低投入项目,工业成果转化往往投入比较不够。 (三)农业先进技术推广应用,受到农产品低效益的影响,农民不敢大胆接受。 (四)科技投入政府投入明显不足,企业中小型企业对技术投入需求不够紧迫。 (五)科技人才缺乏,并且由于经费不足,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不深入,表现在浮于口头技术,真正到基础推广探索经验找问题,差距比较大,农民往往相信老农这个道理。 (六)政府运载科技人员的实质待遇低。 |